实际以电话确认为准! (根据民航最新规定从2007年1月21日起每张机票另收燃油税800公里以上80元/人,800公里以下50元/人;按成人普通票价10%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;按成人普通票价50%计价的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,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为: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20元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每位40元;机场建设费50元/人;6折及其以下的特价机票收取拼团费100元/人)